上海团购网论坛删帖标准
(一)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 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九)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十)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一) 破坏论坛公共秩序。
(十二) 发表与栏目主题无关的帖文。
(十三) 违反相应栏目具体规定。
(十四) 包含影响网友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
(十五) 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等非"原创"帖子却打上"原创"字样为标志的。
(十六) 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十七) 带有粗口脏字眼等攻击性言辞的。
(十八) 恶意翻帖(将同一ID的帖子在30分钟内翻出 5 篇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
恶意刷版灌水(在同一版块中 30 分钟内回复超过 20 个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
重复发帖(在同一版块发布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内容的帖子,在超过三个以上数量的版块发布相同内容的帖子)
(十九) 张贴垃圾信息,内容空洞无意义帖子的。
(二十) 无实际意义灌水的。
附:灌水文章的认定:
①. 无意义的字符串, 空文章视为灌水文章。 (水版除外) ②. 在Re文中仅包含简短词语如:路过, 同意观点等的文章视为恶意灌水文章。 (水版除外) ③. 内容属聊天性质的主题文章, 在同一天内超过5篇的视为灌水文章。(水版除外) ④. 禁止相同内容文章在超过三个版面上(不含三个)发表或转载,违者将其所有灌水帖删除。
本标准为上海团购网删贴通用总则,各子版论坛发贴规范详见子版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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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投诉板块详见"意见投诉板块发帖规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4 13:59: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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